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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容错备案,我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简行,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完成了土地挂牌,有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投资商也表示非常满意。”近日,湘潭市高新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近期为投资商处理了一件难事而倍感欣慰。
2022年7月底,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与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收回某公司的110余亩低效闲置土地,并在9月份将该地块重新挂牌上市,确保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的第三期重点产业项目顺利落地。但是,如果按照原来的规定工作流程,将无法在计划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土地上市工作。
“我们当时确实两头犯难,一方面担心不能如期履约,失信于投资商,给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又有顾虑,担心不按规定办事,受处分。”负责项目推进的高新集团李某回忆道。
了解到项目推进的困难后,湘潭高新区纪工委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存在时间紧、任务急等原因,适用《湘潭高新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第四条,可以进行容错备案。在区纪工委的指导下,高新集团完成简易程序申报,确保了土地在9月份如期挂牌上市,有效盘活了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兑现了对开发商的承诺。
为调动和保护湘潭高新区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园区形成全力拼经济、干部敢为的良好氛围,2022年4月,湘潭高新区主动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求,探索制定《湘潭高新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出12种容错适用情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使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明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通过建立事先报备、申请容错、责任认定等容错机制,促进干部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抓落实促发展。
去年4月,湘潭高新区纪工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湘潭高新创业中心负责人朱某代表单位与火炬创投在签订《和解协议》,免除火炬创投延迟履约金一事中,涉嫌利益输送。经区纪工委深入核查,该举报问题不实。核查清楚后,区纪委监委为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澄清正名,朱某如释重负。
自容错纠错办法实施以来,湘潭高新区纪工委收到11个事项事前备案,为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在强有力的容错纠错机制保障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底气十足,全力拼经济,各个特色园区呈现出蓬勃发展景象。2022年,湘潭高新区在全省138家“五好园区”排名第10位,科技创新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营商环境连续两年评为先进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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